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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400字

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——它被稱為充滿有愛與溫情的經(jīng)典之作。這個寫于20世紀(jì)60年代的童話故事感動了全世界,受到各國讀者的喜愛。

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誤跳進(jìn)了野餐籃里,從沒想過離開家的它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——時代廣場的地鐵站。幸運(yùn)的柴斯特認(rèn)識了老實(shí)忠誠的亨利貓和機(jī)靈也有一點(diǎn)狡猾的塔克老鼠,以及愛它的主人瑪利歐。他以他的音樂天賦得到了人們的肯定及敬佩,讓瑪利歐一家報紙大賣,成了整個紐約的大紅人。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,思念起鄉(xiāng)下平靜的生活。塔克老鼠和亨利貓默默看著它回了家……

蟋蟀,在我們看來只是一種會叫的,有趣的小蟲子。在書中喬治·塞爾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這只小蟋蟀的眼光,剛來時的對繁華樓塔驚訝,害怕與膽??;認(rèn)識朋友時的欣喜,興奮……

從書中能看出它是重情義的人,它遇到忠誠的朋友和愛他們的主人,為它深愛的朋友無私奉獻(xiàn),和朋友們一起克服困難并戰(zhàn)勝了困難,取得了成功!在柴斯特?zé)o意吃下了一張2元的紙幣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積蓄幫他補(bǔ)了回來。正是有朋友們的團(tuán)結(jié)和幫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鄉(xiāng),找回了快樂的自己!

讀完這本書,我對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。因為他憑著自己的才華,成了整個紐約的音樂演奏家,有名有利,衣食無憂,可就是會被關(guān)在籠子中,失去自由。如果放棄名利,追求自由,就得靠自己謀求生計,而且還會遇到許多危險。柴斯特最終還是決定放棄名利,回到自己溫馨的家。如果讓我們選擇,誰會想離開“到哪都有粉絲崇拜”的世界里呢?好不容易有了名聲,為何要離開?

明星可不好當(dāng),有很多的壓力,我們更應(yīng)該做好真正的自己。比起繁華都市,自己的家永遠(yuǎn)是最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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