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我學習了一些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的一些知識。家長一聽到”保護“兩個字,有一些家長就會認為保護孩子只是讓孩子不受到傷害,事事都順著孩子。有一個案例是這么說的:有一個男孩叫小杰,他之前成績很好,同學們對他印象也不錯,可以說小杰是一個品學兼優(yōu)的好學生??墒牵幸欢螘r間他迷上了網(wǎng)絡游戲,就不停找借口向父母要錢去網(wǎng)吧上網(wǎng)。父母為了換來孩子的笑臉,就給了他錢。后來他的父母發(fā)現(xiàn)他拿錢去網(wǎng)吧上網(wǎng),就不給他錢去上網(wǎng)。他因此而離家出走,因為小杰不去打工賺錢,他就整天出入KTV等場所,所以小杰的錢很快揮霍完了后來他在社會上結交了所謂的“大哥”。那些人是無業(yè)人員,他們唆使小杰去偷去搶。最后,小杰被警察帶走,從那以后,他的父母就痛不欲生。按照這個案例,小杰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是因為小杰法律規(guī)定:未滿18歲的孩子不能進網(wǎng)吧、營業(yè)性歌舞廳等。俗話說:“小時偷針,大時偷金。”要是小時候開始學偷別人的東西,長大之后,慢慢地你就會走向犯罪的深淵。我們從小就學習法律知識,長大才不會做出讓自己后悔的事。法律其實離我們很近,它伴隨我們一步步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