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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桌冤家

本人同桌。人稱“金鑫,”外號(hào)“取經(jīng)”,真名“黃雨鑫。”千萬不要以為我是她的朋友,我和她可是不折不扣的同桌冤家。

我們還精心策劃了什么邊界條約:一、不可以超三八線,如果超三八線,就要罰1塊錢。二、不可以打人。三、不可以打小報(bào)告。所謂“君子一言,四馬難追。”我們連手印都蓋了。

想起那次語文課,我就心痛。我一不小心超線了,“取經(jīng)”就像中了百萬大獎(jiǎng)一樣。高興地說:“一元!一元!”我只好念念不舍地掏出一元錢給“取經(jīng)”。就這樣,一塊錢就像一陣風(fēng)離我而去。

終于,“取經(jīng)”超線了,我也跟著“取經(jīng)”那樣,“一元!一元!”我高興地說。可是,“取經(jīng)”卻拐彎抹角、馬不停蹄地說:“我為什么要給你一塊錢?”鈴聲卻是在不該響的時(shí)候響。我只好乖乖地聽老師上課,心里卻想“取經(jīng)”什么時(shí)候給我一塊錢。

終于挨到放學(xué)了,我對(duì)“取經(jīng)”說;“給我一塊錢,“取經(jīng)”說;“不給。”總之,“取經(jīng)”一塊錢是不會(huì)給的。如果,跟她打“口水仗”我也打不過她。算了,大人不記小人過,一塊錢,我不要了。

這就是我的同桌黃雨鑫,有時(shí)覺得她沒心沒肺,有時(shí)覺得她很幽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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